2008年12月4日,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推进会在科学会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2007年度仪器共享服务经验和2008年度仪器共享信息填报工作,表彰了在共享服务和信息填报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市政府副秘书长翁铁慧和市科委副主任陆晓春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市科委的组织下,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自2004年7月正式开通以来,坚持体制、机制和法制一体化建设,平台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截至今年10月底,平台注册用户数已经超过14.6万,累计服务量达422.3万次,在海外也有一定知名度。其中,作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早建成的子系统之一——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的入网仪器数量达到1764台套,价值总和23.59亿元,累计服务量10.56万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特别是在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并于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促进社会创新资源共享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为确保《共享规定》能够落到实处,市科委重点推进了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法规宣传、组织信息填报、开展新购评议、落实共享奖励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为了使共享理念深入人心,市科委以宣讲会、座谈会等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组织了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今年3月,市科委联合16个委办局和各区县科委,全面启动了本市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工作。7月,市科委联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开展了信息填报质量的检查工作。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有280家法人单位在网上填报仪器信息,仪器总数为4288台(套),仪器原值总计约45.98亿元,分别比法规实施前增长195%和125%,进口仪器占77%以上。 上海市科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在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协调指导小组下共同组成了“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市市级财政预算中涉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进行评议。同时,从今年起还将扩大新购评议的覆盖范围,开始对政府资助科研项目中符合评议要求的大型仪器进行评议。联合评议办公室已累计对2006-200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中涉及的142台(套)仪器设施进行了联合评议,总预算达2.29亿元,其中11台设备的购置计划被否定,核减经费预算达3951万元,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共享规定》的推动下,本市还出台了各类促进资源共享服务的举措,如高校间的仪器优惠使用、政府搭建平台扶持中小企业、统一给使用共享仪器服务的企业发放补贴等,确保仪器共享工作的稳步发展。例如: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共享服务,本市设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用于仪器设施的维护、操作人员的补贴及培训。每年度将根据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记录的仪器共享服务实际情况,根据奖励条件依申请实施奖励。2007年度对44家平台加盟单位实施奖励,奖励资金达405.2万元,比上年增长36.9%。 通过共享服务,大量的中小企业可以节省动辄几百万元的仪器采购、保养费用,有力提升了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效率。例如,上海同贡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各类化工原料的中小企业,通过仪器共享的“牵线搭桥”,借用了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价值250万元的X射线荧光光谱仪进行测试,使该公司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强有力的保证,销量逐年上升。在2007年研发平台的仪器共享服务中,7035家中小企业共获得了25701次仪器共享服务,占服务总量的56.2%,其中70%的中小企业属于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
新兴产业领域。 《共享规定》在立法层面保障了(仪器)资源共享的开展和深入,立法规范了本市有关行政部门对于财政资金购置大型仪器的共享管理,推动资源的宏观统筹和协调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证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公益性、公平性、公开性,最大限度发挥其潜能;加快建立健全本市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有效促进跨系统、跨部门的资源共享,提高科技创新效率,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随着《共享规定》的落实推进,一个跨部门的仪器设施共享推进框架逐步形成,全社会创新资源共享共用的意识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