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战略下,“先投资,后受益”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使耗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实现双赢,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披露,2013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为0.74吨标准煤/万元,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节能形势异常严峻。“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全国GDP能耗相对2010年下降16%,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左右。
为完成节能目标,我国在工业、建筑、交运、农业等多个行业实施节能管理措施。根据中国节能协会的统计,最近10年,国内节能服务行业迅速发展,行业总产值从2004年的33.6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155.6亿元,复合增速58.78%。
在这样的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作为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场关注度日益提高。EMC模式中,具有专业技术服务、系统管理、资金筹措等多方面综合优势的节能服务公司,将承担投资以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大部分风险,客户仍可获得节能项目的效益,而节能服务公司从客户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
与EPC(工程总承包)、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等主要节能服务模式对比来看,节能服务公司与业主双方共赢的合作方式克服了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项目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主要市场障碍。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主要涉及到四个关联方:用能企业、节能服务公司、政府和金融机构,其中政府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金融机构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企业提供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最终实现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
1.要靠政策支持
节能服务快速发展的市场有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迅速推广。
“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年均产值增速超过60%;2013年产业产值达到2156亿,同比增幅超30%。在此期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总额也从2004年的1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742.3亿元,年复合增速达59.71%。
根据国务院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通过EMC方式实现的节能能力为6000万吨标准煤,但是2011-2013年实际形成的节能能力为6036万吨标准煤,已超规划目标。
假设2014-2015年EMC的新建节能能力保持过去四年的平均增速(34%),到2015年将形成1406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占工业节能量的59.84%。假设吨标准煤投资额2800元,2014、2015年EMC投资额分别为960亿元、1287亿元。
具体到EMC项目实施数量来看,建筑领域最多,工业领域次之。从总的投资额来看,工业投资总额占70%左右。国内工业领域EMC以余热余压利用、锅炉改造以及电机系统节能为主。
另外,国家给予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也是EMC在“十二五”快速发展的原因。
2.偏爱大公司
节能设施改造多数采取垫资的形式,且前期投资较大,因此强有力的融资支持成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关键。但是由于节能改造的固定资产投入归属用户所有,节能服务公司缺少资产可以向银行抵押,造成项目融资困难。
目前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在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15%左右,达到7.53%;而2013 年以来,民间小额贷款平均利率超过20%。
然而,由于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以中小企业为主,在资金紧张的大背景下,较高的融资成本将削弱其竞争力。而大型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成本较低,竞争优势明显。
截至目前,发改委和财政部已先后公布了五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备案公司总数已达3210家。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有集中化的趋势:投资超过5亿元的有12家,超过1亿的有46家,而更多的企业规模偏小。
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居多。从2012年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量来看,前100家企业的节能量为653万吨标准煤,前20名企业的节能量为477万吨标准煤,占百强企业节能量的73%;前10名企业的节能量占比为56%;节能量超过10万吨标准煤的企业仅16家,行业集中度有提高的趋势。
从节能领域来看,钢铁依然是主要行业,其次是电力、石化和建材。由于节能服务行业的资本密集型效应越来越突出,未来可能会出现节能行业向大型节能服务公司集中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