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器再利用将从生产抓起

admin 8 2025-04-06 18:23:44 编辑

  记者日前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回收条例》)已由国务院法制办审理原则通过,将经过一些相关程序之后出台。而作为《回收条例》中的重要技术指标——利用率建议值也于近期编写完成。据悉,这一指标是由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牵头编制的。它意味着,今后废旧电器再利用将从生产环节抓起。

  据悉,此前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过的《回收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虽然规定了对于家电生产企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等相关企业的责任及处罚办法,不过,并没有涉及电器电子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可回收利用率指标等。在参考与调查欧美、日本等地区及国家在应对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再利用领域的做法及方案,对电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五类40多个样品进行拆解试验后,该课题组首次对外公布五种电子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建议值,其中电冰箱为73%,空调器为78%,洗衣机为81%,电视为77%,电脑为80%。根据定义,产品可回收利用率是指新产品中被回收利用部分(包括再使用部分、再生利用部分和能量回收部分)的质量之和占新产品质量的百分比。

  “我们现在确定的五类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水平,整体和欧盟、日本相比差不多,其中电脑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要高于欧盟和日本。”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院长马德军告诉记者,“不过,这只是课题组的初步建议值,下一步会综合各方意见,可能有所调整。”马德军还表示,可回收利用率将直接被引用到正在制订中的《回收条例》中。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官员表示,该建议值的完成,将为即将推出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制订和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并使出台后的条例在技术上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回收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将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处理确定为以生产者责任制为主线,但由于废旧电器回收设施投入大,回收周期较长,回收处理厂的模型还没有形成,因此在青岛、浙江等地试点企业的运作都不是很理想。对此,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废旧家电处理回收大都放在后期,因而造成回收成本过高。如果将回收的环节部分前置,放在生产设计阶段,后期费用将大大减少。例如,在设计产品时就将结构设计得更加利于拆卸,选取的材料更加利于回收等。

  “家电回收的市场很大,如果国内企业执行这一标准的话,将节省大量回收资金。”中国家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友良教授介绍。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此外还有近500万台电脑进入淘汰期,整个废旧家电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如果执行可回收利用率的建议值,将比目前节省大约5%%的费用。[page_break]

  张友良教授说,该项目课题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即将推出的相关管理目录,结合我国国情和行业特点以及多方专家意见,将目前保有量大面广、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五种电器电子产品,即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视机和电脑列为首批研究重点,以后还将根据管理目录的变化,继续研究其他电子电器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的废旧家电数目庞大,如此艰巨的任务仅靠终端回收是无法完成的,需要在整个产业链贯穿回收环保的理念,更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协作。尽管还面临诸多困难,但《条例》公布后,将会有更多的配套措施和细则陆续出台,这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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