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正在给全球经济带来深远影响。在日前召开的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峰会上,来自GE、SAP、华为、徐工等企业用翔实的案例向公众展示了当前工业互联网给整个产业带来的变革。
在一个组装汽车的自动化生产线上,机器人正在不知疲倦地忙碌着。与此同时,机器人的“健康”数据也实时被采集到SAP的云计算平台上。“通过对机器人健康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随时了解他的健康状况,把被动维修服务变为主动维修服务。具体的流程是,从数据的收集到数据分析再到可预测的行动,找到存在的问题,找到更换的零件,找到合适的维修工,从而提前规避问题的发生。”德国SAP公司高级副总裁李瑞成介绍说,“这就是一个端到端基于工业4.0的可预测维护。”
跨界合作成常态
互联网技术和工业融合创新需要业界更高程度的协同。
目前,互联网技术和工业融合将催生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当业界面临工业和互联网融合,面临智能制造这一巨大挑战和机会时,只有跨界才能真正实现融合创新,而融合创新需要业界更高程度的协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说。
SAP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生产线上机器人的可预测维护的案例,是SAP与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合作的成果,双方合作的起因是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希望能掌握他们卖到全球各地的每一台机器人的健康情况,以便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避免生产效率降低。
记者注意到,当前这种跨界合作在工业领域比比皆是。在传统的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徐工集团,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实践之路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徐工以信息化手段加强企业管理、以电子工作流驱动业务协同发展,在工程机械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网络、客户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创新和变革,持续打造企业信息化环境下的各项新型能力,保持了全方位的领先优势。
徐工集团信息化管理部部长助理付思敏介绍说,互联网+工程机械在徐工的体现,得益于智能制造和智能云服务平台。通过智能云服务平台实现整个端到端的对接,从研发设计开始就让用户直接参与进来,最终实现设备的规模化、个性化定制。这些设备包含两类:工程机械设备和为了工程机械所配置的运行维护设备。此外,通过物联网和智能云服务,实现全球设备的智能和联网。现在徐工已经在全球各地169个国家建立了非常完善的经销商体系,以及服务商的备建网络架构。
工业互联网有三大驱动因素,一是物理世界和数据世界融合。二是先进制造的推广。三是在先进制造和互联网的推动之下全球的业态重组。GE大中华区总经理杨涛说,工业互联网就是把人、数据、机器连接起来,通过海量数据分析,找到改进方向,提高整个工作效率和提高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种形势下,跨界合作将成为常态。
创新提效是目标
工业互联网更重要的是价值经济,是以提高被服务的企业的附加值为目标。
“工业互联网的目的是应对社会对行业设备和资产效率超高的要求,通过智能机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数据交换提供效能预测和资产优化,同时创造新的服务和创新模式。1%的节约、1%的提高将带来巨大的收益。工业互联网在中国现在的形势已经是蓄势待发。”杨涛说。
当前我国把可持续发展提高到国家战略的地步,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和工业化的进程上也为工业互联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工业互联网有三大要素,一是智能传感器,分布式计算的智能机器。二是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高级分析能力。三是智慧的人。这些我国目前已经具备,成为工业互联网在我国蓄势待发的基础。
当前,工业互联网在中国和各行业已经有了深度的结合。首先,工业互联网关注的是资产优化和运营优化,这两者恰好是目前中国大部分工业制造企业所面临巨大问题,即解决产能过剩、资产利用率过低等问题。其次,从粗放型的生产转化成精益型管理,生产制造整个过程当中,人、产品、物料、生产线设备的紧密协同和互动,通过人机互动和机器与机器互动,实现流程优化、生产过程的可视化,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实时决策,能够帮助在生产当中的人更高效、更快速的实施做决定。工作效能更高,产出价值更大。其三,工业与互联网产业的结合落地,将带动整个产业形态的转型,目前工业领域无论是能源、家电、航空、油气都需要一个新的市场格局,企业需要有全新的视野,从生态链的角度做布局决策。
工业互联网不只关注生产制造,它是一个整体生态链,从产品设计、制造加工、生产线、物流到销售市场再到服务,是一个闭环过程,为各企业提供全局的运营和创新框架,跳出传统的技术或者是局部创新,加入服务和业务模式的全局性创新。因此,工业互联网在工业领域的落地,除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提高他们的竞争优势,还承担着环境安全和减少排放的使命。
“工业互联网不仅是流量经济,更重要的是价值经济,是以提高被服务企业的附加值为目标的。”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高新民说,“互联网与工业融合也推动着互联网的升级,工业互联网的架构需要重新定位,需要网络层连接更加可靠、快捷、安全,做到低时延、多并发、高精度、大容量、可控和安全。此外,新业态带来的新问题还将对原业态形成冲击,市场竞争规则和监管法规应及时改革,要在产业新形态形成过程中做到融合创新和规制创新之间的动态平衡。”